谁实际上负担了公债?

公债负担是指国家发行公债给各相关方面造成的利益损失和政府因负担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公债负担既包括国民经济的负担,也包括不同利益主体的负担。

(1)国民经济的公债负担。国民经济的公债负担是指政府负债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损失。这种负担是否形成,关键是公债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

(2)政府的公债负担。政府的公债负担是指政府作为债务人因负债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政府的公债负担往往体现在政府对公债还本付息的能力上。

(3)认购者的公债负担。认购者的公债负担是指认购者作为债权人因认购公债所承担的利益损失。一般来说,投资公债往往并不构成认购者的负担。但在被强制购买影响资金使用或福利以及公债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两种情况下,这种负担却是客观存在的。

(4)纳税人的公债负担。纳税人的公债负担是指因偿还公债而增加税负给纳税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如果公债的增加推动了经济发展,使税源得以扩大,则偿债增加的税收本应是公债效益的一部分,公债偿还并不构成纳税人的负担。反之,则实质上便构成了纳税人的公债负担。马克思所说的公债是一种延期的税收,就是指公债与税收的这种关系。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以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